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烟台律师事务所告诉大家离婚前的五个财政措施

TIME: 2021-12-16 17:05:31

烟台律师事务所告诉大家,在夫妻要离婚的时候,怎么处理财产的相关问题。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,会将财产进行分割,有些协议离婚的夫妻会自行将财产划分好,如果一方有异议的话双方会先商量,协商未果就可以上诉。有些人在离婚之后因为财产问题没有调查好,导致后续上诉中会有很多的麻烦事,今天我们就和大家说下离婚前需要做好的五个财政措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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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 将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凭证搜集并保存完善好,包括存折、股票、几斤账号等一些单据复印,如果是房产证或者购车协议等不动产的话,最好是保存原件。

 

还有就是要做好相关的财产公证工作,这方面有三种情况。第一种就是普通的普通夫妻婚前没有公证,婚前是个人财产,在离婚之后会将婚前和婚后的财产做好分割。第二种是,一方富有,双方会公证财产为共有,个人财产转化成为共同财产。第三种是中间的一个状态,也就是结婚的时候一方房产等产权证明未办好,婚后才能办好的,会被认定为共同财产的,可以做好公证。

 

2. 咨询专业的律师,针对家庭的财产等情况做一个专业的指导。当然了, 如果夫妻双方在财产分割方面有异议的情况下才需要找律师来指导,但如果是夫妻双方能够协定好相关的财产分割方式,并且没有相关问题的话,还是能够节省律师费用的。

 

    以上就是我们今天要给大家讲到的,关于在离婚前的两个财政的措施,剩下的内容我们下期继续为大家讲解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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